趁南风

第41章 第四十一阵风

◎想让你戴着眼镜和我做。◎

对于临时反悔, 不将猫送出这件事,女生表示谅解,并说如果养猫有什么问题, 可以问她。

而程如珩已经没有机会后悔了,因为向楠已经收拾好猫咪的东西, 据为己有地把它抱进怀里了, 还说:“这就是girls help girls。”

之前有一次逛超市,她便说过, 她想养一只, 无奈各种条件不允许。

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,她接了个盆满钵满。

坐在车里,向楠兴冲冲地问程如珩:“程老师, 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好哇?”

“听你的。”

同样是“随你”的意思,可这句听起来就格外顺耳。

向楠拍板道:“来来吧,来钱来好运。”

程如珩却瞟她一眼,“你再说一遍。”

“来……哎呀,”她嗔怒地拍他, “嘲笑我nl不分是不是。”

同样是南方人的程如珩, 却没有一点口音, 大抵是学中文的, 又当中文系老师, 普通话要求不一般的高。

于是她又问:“你普通话有到一乙吗?”

程如珩说:“没有,差一点儿,不过我也没有费心去练,二甲已经够用了。”

既然决定养猫, 他们去宠物店购置猫砂、猫砂盆、猫粮、猫玩具等物品, 向楠还去网上下单了猫爬架。

完了一看两人的账单, 她深深叹气:“真是费钱啊,比我一个月生活费还高。”

到程如珩家,两人把来来安置好。小女孩比较胆小,初来乍到,不敢到处跑,就缩那儿。

程如珩问向楠:“今天晚上想吃什么?”

“我不挑,我可好养活了,你做啥我都爱吃,程老师您自由发挥就好。”

在他走前,向楠踮脚在他嘴上“啵唧”一口,“谢谢程老师。”

答应她的无理要求,还这么任劳任怨,好得无与伦比。

亲完,门铃刚好响了,程如珩说:“你弟弟来了,去开门吧,鞋柜里有拖鞋。”

“向桐?”打开门一看,果然是他,“你怎么来了啊?”

“程老师叫我来的。”

向楠熟门熟路地打开鞋柜,拿了双灰色的棉拖给他。

向桐的目光越过她,往屋里扫视,小声问:“你不会搬过来了吧?”

“没呢。”

厨房传来剁骨头的声音,排骨是早上就拿出来解冻的。

向桐趿着鞋,走到厨房去,打招呼:“程老师,你做饭啊?”大概是这么面对面的,不好意思再叫姐夫。

“嗯,”程如珩手起刀落,回头看他一眼,“你有什么忌口的吗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你随意,不用客气,有什么问题找你姐姐。”

向桐回到客厅,向楠才懒得招待他,半坐半躺地靠在沙发上玩手机,他看了一圈,“程老师这么多书啊。”

“是啊。人家是知识分子,不像你,整天只知道打游戏。”

向桐说:“大哥不说二哥,我们俩半斤八两。”

“我也觉得我配不上程老师,那没办法啊,他喜欢我。”向楠语气极其欠揍,端的就是一个“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”。

程如珩做了三菜一汤,加一道向楠喜欢的凉拌花甲,上次她吃过,就说还想再吃,放香菜、柠檬、小米椒,辣得特别够劲。

他也不会说什么诸如“做得简陋,随便吃吃”这样的客套话,只招呼向桐坐。

“程老师,有酒吗,我们俩男人喝一杯?”

向楠忙说:“程老师酒量不好,你别搞事啊。”又对程如珩说,“程老师,你别理他。”

向桐用“瞧你那点出息”的眼神看她,“你懂什么,男人之间,以酒和游戏来交流,是最简单直接的。”

之前的米酒还有剩没开封的,程如珩开了一瓶,倒了两杯,“这次算我们正式见面,是该喝一杯。”

度数不高,只能将就一下。

向桐和他碰杯,正色道:“程老师,我姐这个人吧,以往都挺没个正形的,她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,当然,你很优秀,所以你们之间存在着一些难以跨越的差距,但是……”

程如珩不得不打断他:“我明白你的意思,但优秀是相对的,你姐姐身上存在着我无法企及的天赋,所以我不认为我们有差距。”

向桐定定地看着他,“行,那也不用多说什么了,我们直接喝吧。”

一杯下去,向楠便有些担心,“程老师,他酒量很好的,你别喝多了。”

程如珩笑笑说:“以免到时出洋相,点到即止吧。”

姐姐护人护得不行,要是把程如珩灌醉,她估计能现场跟他干一架,向桐只得作罢。

不过来这一趟,向桐也算是看出来了,程如珩呢,待人接物总是淡淡,既不热络也不冷漠,大抵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。他对向楠的也不是摆在明面上的,一些细节之处,不仔细观察,外人很难察觉。

向楠坐在靠墙那侧的座位,她要起身时,程如珩伸手在她身前挡了一下,是怕她碰翻东西,或是怕她撞到桌沿。

向桐想着,她毛毛躁躁的,估计没少在他面前犯蠢。

程如珩也从不会冷着脸,俗话说,伸手不打笑脸人,他这样的人,估计也惹不起别人的愤怒。

向楠她纵是有再多的异性朋友,她也是女生,看男人的视角总是不一样的。搞不好她的恋爱脑,自动美化了他的形象。但向桐深刻领悟到了,程如珩人就是很好,好到令他自惭形秽。

他谦逊低调,细心体贴,温和耐心,学识亦是渊博。

至少在两个小时的接触里,向桐没发现程如珩的缺点——如果酒量差不算的话。

就这一点,向桐发表了他的意见:“程老师,要是你去我们家的话,你第一杯就会被我爸干趴下。”

程如珩苦笑:“那只能期望令尊手下留情了。”

向楠说:“没关系,我会帮你挡回去。我们俩酒量就是遗传他的,一打三,他打不过的。”

向桐不知不觉就被她划分到他们的阵营里,在她眼里,他已经完全接受了程如珩。好吧,事已至此,他也没什么可挑剔的了。

中国人最爱在饭桌上聊天,程家也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,桌上的菜吃到凉透,他们才罢休。

向桐也该告辞了,一直看着向楠,她莫名:“你不回学校,这是干吗?等我啊?”

“你不回去吗?我们正好顺路。”

向楠能说她不想回吗?开玩笑,有这么个如花似玉的男朋友,喝得微醺,她还能一走了之?是向桐傻还是她傻?

程如珩没醉,但也不能开车,他说:“我叫车送你们吧。”

“向桐你先回吧,我……”向楠指指猫笼,“我再逗逗猫。”

向桐一时五味杂陈,他走了之后,她还会走?他又不是三岁小孩,这么容易糊弄。

他隐晦地说:“行吧,你注意安全。”

都是成年人了,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,别随便搞大肚子就行了。他是这个意思,她听得懂。

反正,在向桐走后,向楠直接抱住程如珩,伸出一根手指,挠着他的下巴,“程老师,我今天不走了吧?”

跟他做|爱,不比做操什么的有意思?

大抵是残留的酒精扰乱了向来自恃的程如珩的神经,他居然没拒绝,“我明天早上送你回家换衣服。”

“嗯……好。”

他低头,啄了啄她的额头,鼻头,下巴,然后,手臂横过她的腰后,拉她贴近自己,彼此的口腔里都带有淡淡的酒气。

相似的,湿热的气息彻底地融合。

来来睁着溜圆的眼珠子,看着那两只对她来说堪比巨物的人类。

不过显然,他们没有威胁性,硬要说有的话,那就是对彼此而言,互相咬着对方的嘴巴,是要吃掉吗?

她年纪还小,没到**期,自然也不能理解,他们为什么抱着抱着,就开始动手了。

不过,还没看明白他们要做什么,他们已经离开了。

还传来一道关门声,把本就害怕的她,又吓得往里缩了缩。

向楠伸手摘掉程如珩的眼镜,他不戴也不影响生活,但一般情况下,他还是会戴。毫不夸张地说,她从未见过戴眼镜比他更好看的男人,无论现实还是网络。

一瞬间的视线模糊,让他的目光飘忽了一下。

又重新聚焦,盯着她的脸。

常人言,灯月之下看佳人,比白曰更胜十倍。

一躺一坐,不过躺的是程如珩,被看的也是他。他扶着她的腰,没有作声。

向楠拎着眼镜腿儿,又给他戴上,在他耳边轻轻地说:“程老师,待会儿别取了吧,想让你戴着眼镜和我做。”

衬衫,金丝眼镜,因为用力,额角、手臂爆起青筋,肩胛肌肉鼓起,组合起来,就是“斯文败类”。

想想就很刺激。

她从来不知道,自己还有这样的癖好。还得感谢程如珩,开发了她的潜力。

不过倒也正常得很,谁没有点不能言说的,也许有些变态的小嗜好呢。

在运动上,向楠有着不错的天赋,这一项运动也不例外。

即便是第一次尝试,她也凭借着柔韧的腰力,以及极强的领悟力,令彼此都得到了超凡的快乐。

向楠坐着还不想下来,出了一身汗,体内的火和初冬的空气对冲着,像刚跑完八百,急促的心跳需要得到缓冲,她仰着下巴,微微喘息。

好爽啊,真是赛过活神仙。

程如珩的衣衫不见凌乱,只是敞开,她将手按在他的心口,又向下滑动,感受他蓬勃的生命力,轻声细语:“程老师,喜欢吗?”

他闭了闭眼,“我看你是只顾自己舒服了。”

向楠翻身,腿成八字形,“那换我接待你呀。”

作者有话说:

灯月之下看佳人,比白曰更胜十倍。——《封神演义》